一、公司简介:
公司总部坐落于松山湖国家级高新区,在南京、西安、成都等地设有研发中心,拥有技术研发人员1000余人。公司主营5G+智慧电源(UPS/EPS电源、5G基站电源、轨道交通电源、数据中心(云计算/边缘计算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东风Enpower直流供电系统、智慧网关、IT及机电基础设施、环动监控等)、智慧能源(光伏逆变器、风能变流器及发电系统、锂电池及储能系统、充电桩模块&大河马换电及系统、微电网和智能配电网、AI能源效能管理等)三大战略板块业务,是全球数字产业&智慧能源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股票名称:易事特,股票代码:300376。
二、索赔区间: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含)之前买入,且在2023年5月1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实施日:2018年3月15日
揭露日:2023年5月12日
基准日:2023年6月26日
基准价:7.061元/股
诉讼时效:2026年5月11日
三、基本案情:
2023年5月11日盘后,公司发布公告称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之控制人何思模先生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30018号、证监立案字03720230019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何思模先生立案。
2024年7月5日盘后,公司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88号),告知书载明易事特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二)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三)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四、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和开户信息确认单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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