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2010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从事品牌服饰运营、供应链管理、品牌管理等业务
2021年12月31日,搜于特发布公告,其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马鸿、林朝强、伍骏、廖岗岩、徐文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东华软件存在以下违规事实:“1、未及时披露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的情况;2、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3、未及时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4、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5、2020 年年报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虚假陈述实施日,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交易情况,先咨询专业律师意见,再决定是否起诉、何时起诉,尽量降低诉讼风险。我们也将观察该案后续进展,选择合适时机提交起诉材料。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1年12月31日之前买入,并在2022年1月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的受损投资者。(警示函-信披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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