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4年1月22日(含)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诉讼时效至2027年1月22日结束,该日期后提交材料本所将不再受理。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贵人鸟是一家中国领先的运动鞋服品牌企业,主要从事“贵人鸟”品牌运动鞋、运动服装及配饰的研发、设计、生产和营销。贵人鸟品牌主体消费群定位在16-28岁时尚运动爱好者,辐射范围为14-35岁的运动爱好者,产品定位是以时尚、舒适、优雅的运动装备为主导,引导休闲时尚鞋服系列。
2024年1月23日,ST贵人对外公告收到福建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福建监管局决定对对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以上事实导致ST贵人公开披露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
二、诉讼方案
(一)股票投资差额损失 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三十条规定: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虚假陈述实施日: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本规定所指的虚假陈述实施日,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本案中,ST贵人最早的虚假陈述实施日为首次实施关联交易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即2021年1月5日。
虚假陈述揭露日: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2024年1月23日,ST贵人对外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揭露日即为2024年1月23日。
(二)佣金、印花税 :这两种损失计算相对比较简单,以投资差额损失乘以比率即可。
三、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或股东卡公证书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四、律师费用
委托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先打官司后收费,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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