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身为成立于2004年9月29日的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2010年6月10日,经沈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沈外经贸发[2010]271号文批准,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岳华审字[2010]第00220号《审计报告》,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87,088,976.23元为基础,折为公司股份4,500万股。2010年6月10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145号《验资报告》。
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2021年12月10日,公司对外发布了《关于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于2021年12月10日之前买入,且在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可以尽快联系本团队进行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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