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6日,投资者诉东海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021年7月15日,第一批投资者诉东海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2021年8月15日,第二批投资者诉东海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2021年11月29日,第二批投资者诉东海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证券投资者损失测算意见书》
2021年12月8日,第二批投资者诉东海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证券投资者损失测算意见书》;
2021年12月20日,投资者诉东海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案件受理通知书、诉讼费缴费通知书;
2021年12月28日,投资者诉东海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鉴定中心鉴定投资者损失后,与上市公司达成调解;
2022年8月1日,因东方海洋到期未按照约定支付赔款,本团队代理投资者提起执行;
2022年9月19日,东方海洋因破产重整,本团队代理的投资者向东方海洋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2022年11月3日,本团队收到东方海洋债权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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