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于2017年8月16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4月2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2021年9月15日,ST华钰收到了西藏证监局对公司及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衡投资”)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22021002号、证监立案字0322021001号)和《调查通知书》(证监调查字 0322021003号、证监调查字0322021004号),公司及道衡投资因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信息披露事项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道衡投资进行立案并调查相关情况。
2022年1月20日晚间,ST华钰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
经查,道衡投资、华钰矿业涉嫌主要违法事实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道衡投资所持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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