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0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8日期间买入,且在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2022年7月19日,亚星化学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称亚星化学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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