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在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2022年8月12日,迪马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一)2022年1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15万元左右。2022年4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205361.04万元,并同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你公司实际业绩较业绩预告由盈转亏、金额差异大,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你公司未对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及2022年一季报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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