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9月5日期间买入,且在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2022年9月6日,华兴源创发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你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披露《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经查,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23日期间,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7.153亿元,超出公司董事会审议额度2.153亿元,且未及时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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