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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枫酒业

来源: 重庆远沐律师    时间: 2023-01-19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4月1日期间买入,且在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2022年9月8日,金枫酒业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你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94.38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22%。但你公司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2年4月2日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才披露了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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