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2日期间买入,且在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警示函)
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监管措施)
2022年11月2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发布了《关于公司、公司相关人员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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