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于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8日之间买入,并在2022年1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根据新司法解释区间一诉讼时效至2025年1月28日结束,该日期后提交材料本所将不再受理。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富祥药业),主营业务为特色抗菌原料药及其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2年7月22日晚,富祥药业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其中载明富祥药业违规事实如下:1、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2、未及时澄清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传闻。
以上事实导致富祥药业公开披露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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