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电话 15923020691

北京银行

来源: 重庆远沐律师    时间: 2022-07-04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2年6月29日之前买入,并在2022年6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根据新司法解释区间一诉讼时效至2025629日结束,区间二诉讼时效至2024年4月28日结束,该日期后提交材料本所将不再受理。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北京银行),北京银行专注于商业银行业务

2022630日,北京银行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其中载明: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2022]苏01民初96号)后未及时披露。以上事实导致北京银行公开披露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于2022年629日之前买入,并在2022年6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在线咨询
免费电话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15923020691
关注我们

扫一扫

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