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 注册资本1亿元,分别坐落于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和余桥工业集中区。公司专业生产汽车涡轮增压器零部件和液压泵阀、工程机械配件,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先后被认定为“江苏省(科华)涡轮增压器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和“江苏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关键客户有位于行业前列的国际知名企业如霍尼韦尔、博格华纳、上海菱重、石川岛等,已成为汽车涡轮增压器零部件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供应商之一,产品大量出口北美、南美、欧洲、日本、韩国等地区。
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报刊、电台、电视台或监管部门网站、交易场所网站、主要门户网站、行业知名的自媒体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并为证券市场知悉之日。”2022年6月6日,科华控股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的公告,称因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被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决定。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自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4月2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4月2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但由于证监会立案公告并未披露上市公司涉嫌信披违法的主要事实,而诉讼时效很可能从证监会立案之日或更早的日期起算,因此,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交易情况,先咨询专业律师意见,再决定是否起诉、何时起诉,尽量降低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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