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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

来源: 重庆远沐律师    时间: 2022-06-16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27),中国大陆知名的综合性娱乐集团,由王中军、王中磊兄弟创立于1994年,并于2009年率先登陆创业板,被称为“中国影视娱乐第一股”。华谊兄弟是目前国内一家将影视娱乐、品牌授权与实景娱乐和互联网娱乐三大业务板块及产业投资实现有效整合的娱乐传媒企业,是业内产业链完整、娱乐资源丰富的公司。在公司统一平台的整体运作下,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 

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报刊、电台、电视台或监管部门网站、交易场所网站、主要门户网站、行业知名的自媒体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并为证券市场知悉之日。”2022年6月2日,华谊兄弟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因实控人未按规定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被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采取出具警示函决定。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自2009年10月30日至2021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12月2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但由于证监会立案公告并未披露上市公司涉嫌信披违法的主要事实,而诉讼时效很可能从证监会立案之日或更早的日期起算,因此,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交易情况,先咨询专业律师意见,再决定是否起诉、何时起诉,尽量降低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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