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百货业、酒店业、旅游业、进出口贸易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公司,是中国商业名牌企业,中国商业服务名牌企业,省级文明单位。
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2021年12月17日,公司对外发布了《关于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于2021年12月17日之前买入,且在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可以尽快联系本团队进行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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