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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

来源: 重庆远沐律师    时间: 2022-01-14

公司系由清运市纺织工业总公司发起设立,始以发起人净资产和现金投入折为国家股3925.36万股,法人1084.27万股,经1997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总股份6680.33万股;内部职工股167.07万股待其公众股上市交易期满半年后上市交易。公司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与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2020年8月20日,公司对外发布了《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于2020年8月19日之前买入,并在2020年8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可以尽快联系本团队进行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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