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一)、于2019年11月21日(含当天,不考虑是否为交易日)(自爆违规)前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二)、于2020年09月04日(含当天,不考虑是否为交易日)前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龙口市,201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市值28.12亿,公司是中国大型葡萄酒生产企业之一。
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2020年9月5日,公司对外发布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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