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1年1月30日至2021年4月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4月10日期间买入,且在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诸暨市,200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市值69.43亿,公司多年来深耕制冷领域,主要业务涵盖零部件制造、装备制造等领域。
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2021年7月5日,公司对外发布了《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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