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传动领域轴承及其相关零部件的制造和研发,在汽车、摩托车以及工业应用领域卓有声誉,并于2011年成为滚针轴承行业上市公司。
二、索赔区间: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4日期间(含)买入,2023年7月5日及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实施日:2023年6月20日
揭露日:2023年7月5日
基准日:2023年7月18日
诉讼时效:2026年7月4日
基准价:15.13元/股
三、基本案情:
2023年6月19日,南方精工在互动易上回复投资者称:
“...在人形机器人领域,目前公司和国内头部两家减速机厂商合作开发新型减速机,相关样品已送至美国特斯拉,试验结果良好,获得较高认可。除此之外,公司正在开发的柔性轴承,行星滚柱丝杠等产品几乎属于国内空白,且在人形机器人领域有大量的需求。”
2023年7月5日,南方精工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称“...公司产品并非直接供应特斯拉,也没有取得下游客户将相关样品送至特斯拉以及试验结果和评价的书面依据,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的“相关样品已送至美国特斯拉,试验结果良好,获得较高认可”的表述不准确,存在误导性陈述的情形。...”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于2023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史建伟、史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84号)
四、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或股东卡公证书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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