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自2023年6月12及之前买入,2023年6月13日卖出或继续持有的股民有望获赔。
一、基本案情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73)成立于1992年,1994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东莞市第一家上市公司。公司起步于工业区开发与厂房租赁,目前主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同时配套水电工程安装建设,以及经营环保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原煤开采与销售等产业。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13日对外发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周明轩、鄢国根、王连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43 号),违规情况公告如下:
1、未如实披露受让贵州鸿熙矿业股权情况。
2、未及时披露公司 2022 年 1 月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二、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或股东卡公证书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三、律师费用
委托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先打官司后收费,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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