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1年7月2日至2022年3月17日期间买入,之后持有或卖出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的原因系公司未及时完整披露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导致。2021年7月2日,公司下属参股公司梅州时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公司未及时就该事项进行
单独公告;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参股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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