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3年5月17日及之前买入,2023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午)卖出或继续持有的股民有望获赔。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重庆建工”)于2023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对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唐德祥、周进、窦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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