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 区间一:2009年10月30日至2021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且在之后卖出或持有;
区间二:2022年1月28日至2022至4月27日期间买入,且在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2022年6月2日,华谊兄弟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因实控人未按规定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被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采取出具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投资者收到赔偿后支付律师费,不获赔无需支付。警示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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