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4月25日期间买入,且在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2月,现有员工8万余人,2021年全集团实现综合营超2000亿元,下有上市公司中南建设(SZ000961),形成“4+1”业务布局——中南置地、中南建筑、中南实业投资和中南教育。
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报刊、电台、电视台或监管部门网站、交易场所网站、主要门户网站、行业知名的自媒体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并为证券市场知悉之日。”
2022年7月22日,中南建设发布对外发布公告称: 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披露《2021 年度业绩预计下降的公告》。预计2021 年度净利润为 7.08 亿元至 21.23 亿元。2022 年 4 月 26 日,你公司披露《2021年度报告》,2021 年经审计净利润为-33.82 亿元,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业绩与预告有重大偏差的说明公告》。你公司实际业绩较预告业绩由盈转亏,未及时进行业绩预告更正,信息披露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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