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昆山新宁公共保税仓储有限公司,公司始建于1997年,2000年4月经海关总署批准为公共型保税仓库,专门从事进口保税货物和外商暂存货物的仓储及相关配套服务。为提升服务品质和改善管理质量,公司于2002年通过了国家质量管理中心ISO9001:2000质量管理认证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推行。2008年初经商务部批准,公司整体改制为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保税仓储服务,为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中的原料供应、采购与生产环节提供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
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2021年12月2日,公司对外发布了《关于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于2021年12月2日之前买入,且在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可以尽快联系本团队进行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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