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14年8月14日至2017年5月8日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5月9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尽快联系本团队进行索赔登记。
温馨提示:诉讼时效至2020年5月8日结束,该日期后提交材料本所将不再受理。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2月06日上市,公司注册地位于上海市,主营业务为大宗商品贸易、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不动产运营管理及白酒销售。目前市值113亿。
2017年5月9日,岩石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岩石股份进行立案调查。
2019年8月24日,岩石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虚假陈述实施日,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二、佣金、印花税、利息
这三种损失计算相对比较简单,以投资差额损失乘以比率即可。
三、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或股东卡公证书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四、律师费用
委托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先打官司后收费,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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