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自2021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30日(含)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会计差错更正)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5月15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8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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