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航通于2019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192143号)。根据相关规定,如*ST航通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根据证监会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查明的情况,2016 年至 2018 年,航天通信控股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海派)存在虚构业务,虚增收入利润等情形。2016 年至 2018 年累计形成虚假收入 69.02 亿元,虚假利润 25.74 亿元。
智慧海报的财务造假导致航天通信2016 至2018 年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
除此之外,航天通信未依法披露智慧海派向关联企业业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证监会认定,航天通信时任董事长敖刚及智慧海派主要股东、主要负责人邹永杭、朱汉坤是本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崔维兵(总裁、董事)、赵树飞(财务负责人)、吴从曙(总审计师,)、江山(副总裁、董秘、董事)等为本案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证监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在预罚单中对上述人员及其他人员分别给与警告、罚款等处分。
2019年10月15日,航天通信发布《关于公司股份被冻结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在上述公告中,航天通信首次表示“经核查,智慧海派存在业绩虚假的情形,目前公司正聘请中介机构对智慧海派以前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智慧海派将根据核查结果,对以前年度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上述公告发布后,航天通信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停。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
区间一:2017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
区间二:于2019年10月14日(含当天,不考虑是否为交易日)之前买入,2019年10月15日(含当天,不考虑是否为交易日)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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