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诸暨市经济开发区的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由诸暨市水务集团控股,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批准成立的股份制企业,于2008年7月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从上市至今,公司实施了两次增发及一次并购配套募资,成功募集资金超23亿元,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报刊、电台、电视台或监管部门网站、交易场所网站、主要门户网站、行业知名的自媒体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并为证券市场知悉之日。”5月10日,*ST东南(002263,SZ )发布午间公告,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飞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飞刚进行立案调查。
5月6日,*ST东南公告,公司原定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一季度报告,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上述定期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截至公告日,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有关的个别重大事项尚在落实和解决中,该重大事项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将产生重大影响。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于2017年4月27日——2019年5月10日期间买入,2019年5月10日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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