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显示,*ST华信原名华星化工,于2004年7月登陆深交所上市。2012年7月,上海华信斥资19.71亿元认购华星化工60%股权。2014年11月,公司名称变更为“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信国际”。
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报刊、电台、电视台或监管部门网站、交易场所网站、主要门户网站、行业知名的自媒体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并为证券市场知悉之日。”8月22日晚间,*ST华信收到了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ST华信进行立案调查。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18年4月27日到2018年8月23日之间买入,并在2018年08月23日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而亏损的股民有望获赔。
但由于证监会立案公告并未披露上市公司涉嫌信披违法的主要事实,而诉讼时效很可能从证监会立案之日或更早的日期起算,因此,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交易情况,先咨询专业律师意见,再决定是否起诉、何时起诉,尽量降低诉讼风险。
Copyright © 2021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渝ICP备18015164号-2 技术支持:云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