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2021年7月8日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46号)《关于对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谭颂斌、林登灿、郑桂华、顾险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未及时披露重大股权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二、重大诉讼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披露不规范。四、股份回购计划相关风险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一是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登记不完整。二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三是登记存档管理不完善。六、应收业绩补偿款坏账损失计提依据不充分。七、合并报表未按要求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银禧科技、谭颂斌、林登灿、郑桂华、顾险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团队提示,于2021年7月8日前买入该股,并在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产生一定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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