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最新公告显示,其于7月2日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显示,盾安环境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2020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6亿元-4.5亿元,2021年2月27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预计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74亿元。盾安环境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修正后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9.68亿元,与此前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盾安环境在预测2020年度业绩时未考虑对外担保因素对公司的负面影响,预测不够审慎,导致2020年度业绩预告不准确。
因盾安环境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盾安环境、盾安环境董事长姚新义、总经理李建军、财务总监徐燕高、董秘江冰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盾安环境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将按照上述警示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浙江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
盾安集团为国内大型民企,近年急速扩张,其业务遍及精密制造与先进装备、民爆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投资管理等众多领域,在资本市场控股了两家上市公司——盾安环境(002011.SZ)与江南化工(002226.SZ)。
但在2018年5月,盾安集团的债务问题爆发。盾安集团其后承认,此次流动性危机起因为公司自2018年起陆续兑付多期债券,消耗了大量公司自有经营性现金流,且2018年4月发行的12亿超短期融资券未能成功发行,导致出现流动性紧张的问题。
资金危机之后,盾安系持续瘦身。其中,江南化工已于去年由央企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特能集团”)接手。
特能集团宣布入主之后,特能集团与兵器工业集团随即展开将旗下民爆资产注入江南化工。该并购重组事项将由证监会并购重组委于7月5日审核。
盾安系亦计划大幅转让所持另一上市公司盾安环境股权。今年3月,盾安环境公告称,控股股东盾安精工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盾安环境1.80亿股股份,占盾安环境总股本的19.62%。
盾安环境称,若此次公开征集转让得以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盾安精工持有盾安环境29.48%股权,盾安控股持股9.71%。
5月中旬的业绩说明会上,盾安环境就股权转让事宜回复投资者表示,公司将与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并根据其告知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Copyright © 2021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渝ICP备18015164号-2 技术支持:云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