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晚间,三生国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年9月29日,公司经会议讨论决定对主要产品益赛普降价50%。但公司直至2020年10月22日才发布《关于主营产品价格调整的公告》,披露对益赛普降价50%的情况。公司未及时披露主要产品益赛普降价事项,违反了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本团队提醒,于2021年12月31日前买入三生国健股票,并在2022年1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产生一定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Copyright © 2021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渝ICP备18015164号-2 技术支持:云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