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广东证监局对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马鸿、林朝强、总经理伍骏、廖岗岩、徐文妮、及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经查,公司出现以下问题:一、未及时披露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的情况;二、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三、未及时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四、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五、2020年年报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此外,公司董事长马鸿与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原投资)作为马鸿的一致行动人,在减持搜于特股份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股份减持信息披露不规范;二、股份减持未预先披露及超比例减持;三、未按计划减持股份及敏感期减持,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本团队提醒,于2021年12月31日前买入搜于特股票,并在2022年1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产生一定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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