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沪证监公司字[2021]362号)及《关于对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1]251号)、《关于对孙望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1]252号)、《关于对王明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1]253号)、《关于对金昌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1]254号)、《关于对李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1]255号)。
其中,对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关注到以下问题:1.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规范。3.内部控制存在不足。4.未及时收取租金。
本团队提醒,于2021年12月31日前买入上海雅仕股票,并在2022年1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产生一定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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