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亿成为2022年首家因财务造假而将被执行重大违法退市的公司。
3月2日晚间,*ST新亿(600145.SH)发布公告,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经证监会查明,因2018年、2019年虚增收入,追溯调整后,2018年~2020年连续三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将进入终止上市程序。
当晚,上交所便向*ST新亿发出事先告知书,拟终止该公司上市,其股票自3月3日开盘起停牌。交易所将在停牌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ST新亿有此结局,并不令人意外,该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较弱,规范运作较差,历年年报的审计意见均为保留意见等非标准意见,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多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和交易所上交所纪律处分,也曾拉响过退市警报。
该公司具体造假手段较为恶劣。2018年,*ST新亿子公司亿源汇金与阿信商贸签订铁精矿销售合同,同日和思北投资签订铁精矿采购合同,*ST新亿据此确认了1338.54万元营业收入。而阿信商贸实控人与思北投资的股东,均是*ST新亿实控人黄伟的好友贺某。经证监局查实,*ST新亿在贸易业务过程中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相关资金在该公司、供应商、客户之间闭环循环,相关销售合同不具有商业实质,不符合会计准则收入确认的条件。
2019年,亿源汇金再次与阿信商贸、思北投资签订销售合同,虚增营业收入212.66万元。此外,*ST新亿在2019年新增了造假途径,通过孙公司鼎盛源在实际未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未确认物业服务成本、也未实际获取现金流入的情况下,确认物业管理收入229.70万元。甚至在2020年审计期间,*ST新亿还与相关方倒签租金抵账协议,在相关方实际未租赁房产,也未管理转租或收到转租租金,相关债务未抵消的情况下,虚增营业收入130万元。
根据以往公告,*ST新亿收入真实性早就存在诸多疑点。
首先,2018年及2019年,*ST新亿披露的营业收入都是略微超过1000万,刚好满足保壳的需求,年报也多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由于*ST新亿2018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公司诸多会计科目。随后,该公司便改聘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而2019年及2020年审计意见也相应变为保留意见。*ST新亿财务造假并购买审计意见似乎早有预兆。2018年以来,交易所向公司发出约50封问询函,其中关于定期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约10封,多次向市场提示公司业务真实性及资金往来存在重大风险。
早在2018年11月,沪深交易所就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明确了4种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即首发上市欺诈发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年报造假规避退市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而后在2020年的退市制度改革中,在保留原有重大违法退市标准的前提下,新增了“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退市标准,重大违法退市规则体系日趋成熟,对打击财务造假的信号已较为明显。
在此背景下,*ST新亿却依然顶风作案,企图通过构造贸易、租赁、物业管理等业务,做大营业收入,规避财务类退市指标。上述财务造假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权益。投资者可进行民事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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