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证监会一年多的调查,腾信股份(300392)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一案终于有了基本结论。11月30日盘后,腾信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腾信股份诉讼索赔区间为,于2019年3月14至2019年5月24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在2019年5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据告知书中披露,腾信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9年3月14日,腾信股份全资子公司腾信创新(青岛)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数字”)为朗阁(天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阁商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10800万元。2019年6月17日,青岛数字与华夏银行签订《质押合同》,继续为朗阁商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10800万元。前述对外担保金额约占腾信股份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48965.84万元的22.06%。截至2020年4月30日,腾信股份未披露前述对外担保事项。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指出,腾信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信息,其《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违反2005年《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
据腾信股份三季报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约为571万元,同比下降98.09%,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为38万元,同比下降96.66%。董事党国峻、张少华表示:“公司三季度报告显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8.09%至570.7万元,预付账款同比上升289.30%至5.45亿元,缺乏合理性。我们积极进行核实并查阅相关合同,但无法判断大额预付账款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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