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成(600112)曾于2018年11月29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诉讼时效截止于2021年11月28日,本团队代理的最后一批该区间内的投资者诉天成控股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在2021年12月20日已开庭审理,获法院当庭宣判支持。
同时于开庭当日,*ST天成(600112)又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再次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ST天成存在以下三项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随着*ST天成被证监会实施行政处罚,本团队提醒,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2月3日至2019年4月22日期间买入*ST天成,并在2019年4月23日后持有或卖出曾产生一定亏损的投资者,可向法院诉请索赔损失,该区间诉讼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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