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9日,科融环境发布2020年报显示,2020年公司实现营收5.15亿元,同比增长0.30%;实现归母净利润1299.15万元,同比增长84.66%。科融环境发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4.51万元,同比减少44.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5.24万元,同比亏损减少。
公告显示,2019年和2020年科融环境的财务报告被审计师连续两年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意见,而2017年和2018年虽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不过却是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0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科融环境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毛凤丽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不要求听证,当事人毛军亮、李庆义、李晓光不陈述申辩也不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明,科融环境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科融环境虚增2017年利润;2、科融环境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根据科融环境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所认为:在2018年04月25日到2019年8月7日之间买入,并在2019年8月8日及之后卖出的受损投资者,有望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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